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院分会学位审核意见的公示
学位评定委员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分会于2023 年 6 月 3 日召开全体会议。学位评定委员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分会主席熊燕院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 9 人,实到会 9 人,请假 0 人,到会委员总数达到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表决有效。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会议审议了有关学科专业及答辩委员会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材料。与会委员根据《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认真讨论了:
(1)学院 2023 届本科生的学位授予有关问题: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届 244 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154 名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和 48 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成绩绩点、CET-4成绩、MHK等级等条件,对照《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工学学士学位。
(2)学院 2021 届本科生的学位授予有关问题: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届 1 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成绩绩点、CET-4成绩、MHK等级等条件,对照《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工学学士学位。
(3)学院 2022 届本科生的学位授予有关问题: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届 1 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成绩绩点、CET-4成绩、MHK等级等条件,对照《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工学学士学位。
(4)学院 2023 届本科生的学位破格授予有关问题: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届 3 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成绩绩点、CET-4成绩、MHK等级等条件,对照《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该3名学生符合学校学位破格授予条件,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破格授予其工学学士学位。
(5)学院 2023 届本科生的学位授予特殊情况问题: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届 2 名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成绩绩点、CET-4成绩、MHK等级等条件,对照《新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该2名学生没参加全国MHK测试但参与了学校组织的MHK测试,成绩为三级甲等,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充分考虑该2名学生的实际情况授予其工学学士学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审核工作的师生监督,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现将学位审核意见公示细生3个工作曰( 2023 年 6 日 3 日— 2023 年 6 月 5 日)
您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学院学位办公室反映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
受理电话:09917736261
详细名单附后。
新疆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分会
新疆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代)
2023年6月3日